安徽省红十字遗体(器官)捐献中心
安医大接受站管理办法
安徽省红十字遗体(器官)捐献中心安医大接受站为规范遗体捐献接受管理工作,特制订本办法:
一、原则
本接受站所接受的遗体(器官)捐献遵循无偿、自愿的原则,不接受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接受的遗体,遗体接受工作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,实行规范、文明服务,遗体接受和使用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。
二、机构
安徽省红十字遗体(器官)捐献中心安医大接受站设在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,有固定的接待室和工作人员。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,可随时进行咨询和接受工作。
接受站负责人:由基础医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兼任接受站站长,人体解剖学教研室主任兼任副站长。
接受站工作人员:由专职工作人员2名、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实验教辅人员6人组成。
三、接受范围
接受遗体的整体捐献,遗体捐献遵循满足教学要求,原则上不接受严重损毁的遗体和捐献人死亡时患有甲类、乙类等传染病的遗体以及不接受不足三周岁婴幼儿遗体(特殊病例除外)。
四、工作程序
(一)咨询:对来信、来电、来访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,按照有关法规、政策予以解释,并根据捐献人要求履行保密义务。对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接听到电话2小时内予以回电。
(二)办理登记:填表登记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,值班人员指导符合捐献条件的捐献人填写《遗体(器官)捐献志愿者登记表》一式二份,捐献登记后为其建立“自愿捐献遗体管理档案”,现场发放荣誉证书,档案实行纸质和电子归档,并有专人统计,归档及保管。
(三)接到捐献执行人通知捐献人死亡后,由接受站工作人员指导捐献执行人在12小时内完善捐献手续。
(四)派专用车辆和工作人员完成遗体接受工作,接受遗体捐献时,工作人员需行三鞠躬礼,现场简单告别,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(器官)捐献中心安医大接受站发放遗体捐献接受证明。
(五)告别仪式: 安医大接受站内设立告别厅,根据遗体捐献执行人的要求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,进行简短、严肃的告别活动。
五、运输
(一)使用专用车辆进行捐献遗体运输,运输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和工作人员。
(二)在捐献执行人完成捐献手续后,合肥市区和附近县市24小时内完成遗体接受工作;偏远地区36-48小时内完成遗体接受工作。如遇天气、道路等不可预测情况将适当延长遗体接受时间,遗体可暂时安置当地殡仪馆,存放费用由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(器官)捐献中心安医大接受站予以支付。
六、使用
尊重遗体捐献者生前遗愿,以及根据教学、科研要求合理安排、充分发挥遗体的价值,接受的遗体将用于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等医学事业。
七、处理
对使用后的捐献遗体残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》送殡葬单位火化处理。
八、纪念以及宣传活动
在大蜀山文化陵园建立纪念碑,宣传遗体捐献的目的、意义和遗体捐献者的典型事例,使捐献者得到全社会的敬仰与尊重,促进遗体捐献及生态殡葬工作的发展。
祭奠活动:每年春分由安徽省红十字会主办,各接受站协办的春分祭奠。由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(器官)捐献中心安医大接受站,大蜀山文化陵园举办生态葬活动,协助安徽省红十字会在大蜀山文化陵园组织的冬祭活动。
附: 24小时热线电话0551-65161146
网站地址:http://jsz.ahmu.edu.cn
填表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安徽医科大学力行楼1楼 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(器官)捐献中心安医大接受站